美國最高法院星期二拒絕了一項要求暫停山谷管道三段工程的請求,因為土地所有者的訴訟正在審理中。
在一份簡短的命令中,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駁回了三對夫婦上周提出的緊急禁令請愿書,他們對該管道使用土地征用權提出質疑。
羅伯茨被指定在包括弗吉尼亞州在內的巡回法院審理緊急上訴,他沒有解釋自己的決定。
盡管這并不罕見,而且獲得禁令的機會也很渺茫,但業主的律師表示,他們感到失望的是,沒有對可能是最后一次法律嘗試進行更嚴格的審查,以延緩這條有爭議的天然氣管道的建設。
羅阿諾克的米婭·尤戈(Mia Yugo)周三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我們在這里談論的是一種以營利為目的的土地掠奪——為了私人利益而強行奪取私人土地。”
“他們實際上是從一個私人政黨手中拿走財產,然后把它交給另一個私人政黨,以賺錢。從歷史上看,這不是土地征用權的正確使用。”
Yugo代表土地所有者,他們認為國會不恰當地將沒收他們財產的權力授權給了監管天然氣管道建設的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在發現公眾對該公司將運輸的天然氣有需求后,將征用權授予了山谷公司。
這起訴訟是代表蒙哥馬利縣的克萊圖斯和貝弗利·博洪、羅厄諾克縣的羅伯特和艾米·哈姆以及富蘭克林縣的溫德爾和瑪麗·弗洛拉提起的,目前正在哥倫比亞特區的美國上訴法院審理中。
雖然短暫,但禁令請求標志著今年山谷案件第三次到達美國最高法院。
今年4月,最高法院重新提起了土地所有者的訴訟。此前,一名美國地區法官駁回了這一訴訟,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審理此案的管轄權。
然后,在7月的另一起案件中,法院撤銷了美國第四巡回上訴法院發布的暫停施工的命令。在過去的六年里,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院小組已經駁回了近12份政府頒發給山谷山的許可證,減緩了建設速度,增加了這個目前價值72億美元的項目的成本。
第四巡回法院曾下令暫停施工,因為它認為這是對國會今夏通過的一項法律的憲法挑戰,該法律要求快速完成穿越弗吉尼亞州西南部的303英里(約合448公里)管道。
但在允許工程繼續進行的過程中,最高法院縮短了一個案件,在這個案件中,反對該項目的環境和社區團體辯稱,立法者通過一項禁止第四巡回法院審理法律挑戰的法律,是越權行為。
最近,山谷的律師引用了該法律——其中包括在一項更大的立法中對該項目的救助,該立法提高了該縣的債務上限,以避免政府關閉——要求華盛頓上訴法院駁回Yugo的案件。
尤戈回應說,這項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雖然這一主張仍然存在,但很可能要到明年某個時候才能做出決定。到那時,管道可能已經完成。
尤戈說:“說到底,我認為這些多年的長途跋涉已經暴露了這些小人物——克萊圖斯、貝弗利、溫德爾、瑪麗、艾米和馬特——的可怕的不公正。他們等了好幾年才等到上法庭的那一天,而數十億美元的公司卻在推土機上推土機。”“憲法應該保護小人物,而不是特殊利益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