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根據消防安全組織的成立,吉隆坡消防和救援部門的目標是到2026年任命超過4000名消防安全經理和消防安全官員。
它的代理主任Rozihan Anwar Mamat說,消防安全經理和消防安全官員是由業主、住戶或負責房屋整體管理的人任命的,符合消防安全組織的成立和1988年消防法令(法令341)的修正案。
他說,指定的經理和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定處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以及在發生火災時擔任第一反應人員。
“這意味著將在2026年全面執行,1064個場所需要有一名經理和三名警察。”他們將承擔所有消防安全檢查任務。
他于星期六(七月十三日)在消防救援署宿舍大樓參加“樓宇消防安全:規例”課程后表示:“火警發生時,消防安全組織的人員或經理會在消防員到達前撲滅或疏散樓宇。”
共有141名參與者參加了該課程,其中包括來自聯邦首都各地的居民代表理事會、管理公司和聯合管理機構的委員會成員。
該計劃旨在提高市民對消防安全的認識和意識。
舉辦活動的另一個目的是提高社區參與在其居住區內建立地方消防隊的意識。
Rozihan Anwar說,被任命為管理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個人將獲得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他們有資格在指定場所履行職責。——馬來西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