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一名男子和他的妻子因在去年11月和12月對一名14歲的殘疾女孩實施性侵犯,被巴生法院分別判處5年監禁。
法官諾麗達·亞當于12月8日對這對夫婦進行了監禁判決,他們承認了三項性侵犯罪名,即觸摸了這名少年的身體。
法院還判處這對夫婦兩年監禁,罪名是強迫受害者觀看他們進行性活動。該男子還因手機中存有色情視頻而被判再服刑一年。
法院下令從他們去年12月1日被捕之日起同時判處監禁。這對夫婦于11月12日和12月1日在吉隆坡的一所房子里犯下了所有罪行。
對于性侵犯指控,他們兩人都是根據2017年《兒童性犯罪法》第14(a)和15(d)條被指控的,而在他的手機上擁有色情視頻的罪行,該男子是根據《刑法》第292 (a)條被指控的。
根據案件的事實,這對夫婦給受害者發了一條短信,請她來家里幫忙疊衣服。當她到達時,她被告知在臥室里疊好衣服,在那里她后來犯下了罪行?!R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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