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審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有限公司的決策中擁有絕對權(quán)力,包括從退休基金公司(KWAP)貸款40億令吉的使用和支付。
SRC的前董事拿督沙羅爾·阿茲拉爾·易卜拉欣·哈爾米(Datuk 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表示,他沒有權(quán)力指導(dǎo)、控制或為SRC做決定。SRC是一個馬來西亞發(fā)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然而,他表示,在涉及公司的問題上,他有義務(wù)根據(jù)法律和慣例遵守并執(zhí)行納吉布的決定和指示。
他說:“納吉有絕對權(quán)力就原告(SRC)的指示、業(yè)務(wù)、行政和運作作出所有決定,包括如何使用和支付來自KWAP貸款的40億令吉資金。”
沙羅爾·阿茲拉爾在SRC就納吉布及其前首席執(zhí)行官尼克·費薩爾·阿里夫·卡米爾違反法定職責(zé)向法官艾哈邁德·費魯茲·扎伊諾·阿比丁提起訴訟的聽證會上發(fā)表了書面證詞。他是該訴訟中被列為第三方被告的個人之一。
在他的聲明中,Shahrol Azral否認為SRC決定從KWAP申請40億令吉貸款,以及這筆貸款是如何支付的。
“所有涉及40億令吉的巨額貸款的重要決定,都是納吉做出的。
“作為一名董事,以及董事會眾多董事之一,我沒有權(quán)力就上述40億令吉貸款作出任何決定。”
根據(jù)沙羅爾·阿茲拉爾的說法,KWAP是根據(jù)2007年退休基金法案成立的法定機構(gòu),必須直接向財政部長報告,當(dāng)時的財政部長是納吉布。
他說:“他是批準(zhǔn)或促使他人批準(zhǔn)SRC申請KWAP貸款的人,無論是他本人還是通過他對KWAP投資小組的指示。”
在新管理層的領(lǐng)導(dǎo)下,SRC于2021年5月提起法律訴訟,指控納吉布違反信任、濫用權(quán)力、挪用公司資金,并從中個人受益。
它于2021年5月任命納吉與前董事拿督Suboh Md Yassin,拿督Mohammed Azhar Osman Khairuddin, Nik Faisal Ariff Kamil,拿督Che Abdullah @ Rashidi Che Omar, Shahrol Azral和Tan Sri Ismee Ismail。
然而,后來,它從訴訟中刪除了六個人的名字,并保留了納吉布和尼克費薩爾作為第一和第二被告。
此外,納吉布還將SRC國際的前董事作為訴訟的第三方被告。納吉于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擔(dān)任SRC的名譽顧問。
該公司正在尋求損害賠償、利息、訴訟費,并要求法院宣布納吉布因違反職責(zé)和信任而對公司的損失負責(zé),并要求納吉布賠償公司遭受的11.8億美元損失。
它還要求納吉布和尼克·費薩爾分別賠償1.2億美元和200萬美元,罪名是欺詐性地違反受托責(zé)任和違反信托。
納吉布自2022年8月23日以來一直在加江監(jiān)獄服刑,此前他被控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資金。
在他于2022年9月2日提交了一份請求皇家赦免的請愿書后,他的刑期從12年減少到6年,罰款從2.1億令吉減少到5000萬令吉。今天在艾哈邁德·法魯茲法官面前,聽證會繼續(xù)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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